|
作者: intrusive [intrusive] 论坛用户 | 登录 |
网吧互联网使用准则 为了维持网吧这一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和网络安全,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深圳特区计算机系统公共安全管理规定》和有关法规,特定以下网吧互联网使用准则: 一、上网用户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机密,不得侵犯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从事赌博待违法犯罪活动。 二、上网用户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 1、煽动抗拒,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; 2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 3、煽动分裂国家,破坏国家统一的; 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 5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 6、宣扬封建迷信,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 7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 8、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9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。 三、上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: 1、未经允许,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各资源的; 2、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,修改或者增加的; 3、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储存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的; 4、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和运行黑客程序的; 5、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。 四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,利用互联网侵犯用户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。 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处 |
地主 发表时间: 11/09 01:33 |
|
20CN网络安全小组版权所有
Copyright © 2000-2010 20CN Security Group. All Rights Reserved.
论坛程序编写:NetDemon
粤ICP备05087286号